30.促进京津冀跨境贸易协同开放发展。不断深化口岸合作和通关监管一体化改革,支持三地海关口岸“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进口“船边直提”和出口“抵港直装”等监管改革,实施报关单优先审核、汇总征税、多元化税收担保、主动披露等便利化措施,不断完善“直提”“直装”联动运作机制,大幅提高三地通关效率。持续完善“通道+枢纽+网络”物流体系,依托京津冀“单一窗口”,建立完善区域物流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北京空港、陆港与天津港融合发展,加快发展集装箱海铁联运,形成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枢纽。强化“单一窗口”功能,推进京津“单一窗口”互联互通,为企业提供全流程通关物流信息查询等服务,实现跨区域通关协作提速增效。
31.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体系,做强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通过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机制,联合发布三地知识产权交易信息,为区域知识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挂牌、交易撮合、科技成果评价等服务。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工程,有力推进创新主体专利转化运用,加快三地中小企业专利技术供需对接。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推动三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加强联合执法,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加强执法协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强化责任意识,注重改革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强组织实施,制定任务台账,加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将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标准。市司法局牵头推动相关法规立改废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推进相关系统平台建设。各区、各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快速实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企业服务“接诉即办”工作体系。充分发挥12345企业服务热线、“服务包”“服务管家”、营商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多种渠道作用,健全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市场主体关切。从用户视角考虑和研究问题,搭建政策智能问答数据库,及时准确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做实做细“接诉即办”企业服务各项措施,高效解决企业诉求,加快形成解决企业诉求的高效工作机制。
(三)强化数字赋能。依托智慧城市建设,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为驱动,全面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慧治”,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以场景化应用为牵引,重点围绕“一业一证”“一件事”、一体化综合监管,大力推动营商环境改革数字技术应用,促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探索建立综合论证、联合审批、绿色通道等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