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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日化协会
Beijing DAILY Chemic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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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化协会章程
来源: | 作者:BDCA | 发布时间: 2017-08-18 | 14727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北京日化协会 (英文名称是Beijing Daily Chemical Association,缩写BDCA)。

第二条  本团体由日化企事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当好政府部门的参谋助手,切实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诚信、竭力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大众服务。立足北京,面向全国,走向世界,有效促进国内外科技交流和行业发展。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办公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北京工商大学轻苑大厦405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制定行业的行规行约和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政府起草行业发展规划,对行业发展进行指导;

(三)对行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有关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四)参与或组织本行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项目论证以及制定、修订相关的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并协助组织和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

(五)开展行业统计工作,搞好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和发布,为政府部门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实行行业的信息指导与服务,受政府委托参与各类证件发放的有关工作;

(六)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开展行检,行评和产品认证工作,发布行业产品质量信息,推荐名优产品、著名商标和新技术产品;

(七)举办和参加各类展示会、展览会、定货会、展销会,采取多种形式,促进企事业单位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八)组织行业技术培训,专业技能教育和等级考核认定工作,促进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九)组织开发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原料、新设备、新包装等科技成果的鉴定及其推广应用;

(十)组织国内外有关行业的学术研讨与技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协会刊物,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技进步与人才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