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大力提升国际贸易发展环境。发挥机场“双枢纽”国际贸易空中通道作用,积极拓展欧美等地客货运航线资源,提升本市航空运输国际竞争力。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建立完善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推进铁路、港口、船公司、民航等信息共享,实现运输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积极争取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探索推行标准化单证。提升国际贸易监管效率,大力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申报方式、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等作业模式,与自报自缴、汇总征税等政策形成叠加优势。继续推广免到场查验、入库查验等灵活查验方式,提高应用比例,进一步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模式。加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培育和服务力度,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积极落实便利化措施。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发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示范区和服务中心作用,借助本市“单一窗口”平台,加强国际贸易规则指导培训,充分利用自贸协定优惠条款,提高进出口贸易质量和水平。鼓励贸促机构、会展企业举办或参加境内外展会,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物流、金融、监管等特色功能,提供通关物流信息查询、出口信用保险办理、跨境结算融资、进口关税配额联网核查等跨境贸易综合服务。设立贸易政策专栏,集中发布国际贸易全流程办事指南、贸易政策等信息。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平台增加优惠政策申报辅导、通关物流信息跟踪、海外仓信息共享、争端解决等一揽子服务。探索在市内延伸拓展线上线下融合的跨境电商体验消费场景,争取在市内自贸试验区片区、重点商圈增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自提柜、前置仓。发展数字贸易,推进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提升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能力,积极推进数据资产登记、审核、评估、定价、交易等全环节服务。争取数据跨境流动先行先试改革,推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制度、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制度落地实施。加快建设跨境数据服务中心和服务平台,为具有数据跨境需求的企业提供数据跨境合规服务。
16.营造更具吸引力的国际人才发展环境。落实全市统一的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进一步拓展认定范围。允许与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申报职称,符合条件的可在京从事相关职业。在全市范围推行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两证联办”,实现“一窗办理”、5个工作日办结。支持私营、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主要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在国际交流活动中享受快速通关便利。加大科技、教育、医疗、冰雪运动等领域人才引进力度,促进国际人才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