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消促字〔2022〕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加快推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市商务局与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北京海关研究制定了《促进首店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9月《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2.0版)的通知》(京商消促字〔2020〕39号)同日废止。
(联系人:市商务局 葛西来;联系电话:55579555)
北京市商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0日
促进首店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加大国际品牌引进和本土品牌培育,着力将北京打造成国内外知名品牌集聚地和原创品牌孵化地,激发时尚消费、品牌消费,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加快推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建立品牌首店首发服务体系
(一)各区出台鼓励首店发展的支持配套措施,建立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服务绿色通道,对品牌入驻和开业进程中所涉及的项目选址、登记注册、消防验收、广告牌匾设置、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无需许可促消费活动安全管理等方面,靠前服务,帮助品牌解决落地经营的难点问题。(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二)提升时尚消费品牌新品通关速度,建立服装类新品第三方采信制度。(北京海关、市商务局)
(三)发布鼓励首店首发项目征集指南,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咨询和申报,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市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支持品牌首店落地发展
(四)对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20年11月1日(含)以后在京新开设国内外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店面装修(含装修设计费、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已支出的房租(不超过12个月)之和超过50万元,业绩稳定且具有良好成长性[注1],给予资金支持。其中零售企业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50%,亚洲首店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中国(内地)首店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北京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餐饮企业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20%,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市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