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用植物原料品质管理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是由太和康美(北京)中医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起,北京东方淼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植然天成(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云科特色植物提取实验室有限公司、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有限公司、北京茂思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植物医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罗氏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诺德溯源(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嘉文丽(福建)化妆品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起草编制,归口于北京日化协会的团体标准。
标准于2022年3月通过立项审查,2022年5月正式组建起草组启动相关调研和编写工作。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为达到与政策法规具有更好的相容性,全面覆盖化妆品用植物原料的规格查验、制造过程、使用管理等领域,协会与发起单位、起草单位、监管部门、行业专家积极进行沟通,对指南定位和内容进行了多次调整和优化,指南于2023年7月正式发布,2023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了化妆品用植物原料的范围和相关概念
《指南》在术语和定义部分对化妆品用植物原料进行了释义,即以植物植株(含特定使用部位)为来源,通过直接采集、物理粉碎/压榨/分离、溶剂提取等稳定可控的常规制造工艺,直接获取植物中含有的物质并以非高纯度状态存在的化妆品原料(也称“化妆品植物原料”)。其中常规制造工艺释义为以得到植物内含有物质为目的且不改变植物自身属性的加工方法。不包括生物技术(基因技术、细胞反应器、生物发酵等),酸、碱、酶水解和化学反应修饰的过程。
为准确理解和应用《指南》,同时明确了不适用于的情形。一是以植物作为制造起点,对植物中含有的物质采用化学反应进行修饰导致化学结构和性质发生变化的;二是以植物作为制造起点,对植物中含有的特定物质进行纯化处理且经纯化处理后的物质符合化妆品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中对高纯度组分管理要求的;三是以植物作为制造起点,通过使用生物技术(基因技术、细胞反应器、生物发酵等)进行加工或改良的。此三类情形对应的原料分别按照化学合成原料和生物技术原料进行归类,但对此三类原料中使用的植物,适用于《指南》中对植物基原控制的相关内容。
二、建立了化妆品用植物原料品质管理的基本原则
《指南》从五个方面对开展化妆品用植物原料品质管理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一是以合法性为前提。原料的品质管理应符合化妆品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二是兼顾物种保护政策和国际公约。